馬恩國
執行委員會主席
Lawrence 於昆士蘭大學取得商學學士、法學學士及法學碩士學位,並於1996年4月獲認許為昆士蘭最高法院大律師。其後,他亦獲認許於新南威爾斯最高法院、維多利亞最高法院、澳洲首都領地最高法院及澳洲高等法院執業。他曾於昆士蘭大律師公會從事公司法及行政法業務,其後轉至新南威爾斯大律師公……閱讀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