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thony 獲委任為中國委託公證人及公證人。他亦是英國特許仲裁師學會(東亞分會)準會員及香港仲裁師學會資深會員。前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GBM, JP委任他為律師紀律審裁委員會成員。
Anthony 為蕭一峰律師事務所的主管律師。他專長於民事及刑事訴訟和仲裁,在處理全球性瑪瑞華禁制令申請、交付羈押令、司法覆核、高知名度複雜商業罪案、人身傷害索償及誹謗索償方面擁有豐富經驗。他亦專長於管轄香港受限制紡織品出口至歐洲及美國市場的法律法規,包括相關配額制度及進出口法規、原產地證書制度及其他相關國際貿易慣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