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tus 於1985年取得倫敦大學化學學士學位。1989年,他在香港大學取得生物材料及計算化學博士學位。1994年,他取得特許化學師資格並成為英國皇家化學學會會員。1998年,他通過香港法律專業共同考試證書,並於1999年通過香港大學法學專業證書考試。他於2001年獲認許為香港事務律師。自2009年起,他取得香港多個調解認證機構的調解員資格。他亦是梁譚黃律師事務所的主管合夥人。
Vitus在教育界的貢獻廣受認可。2012年,他獲委任為明愛白英奇專業學校及明愛專上學院商業及酒店管理學院榮譽教授及校董會成員。2013年,他獲委任為筲箕灣東官立中學校管會委員。2016至2018年間,他獲委任為香港大學榮譽副教授。
在香港公職方面,Vitus自2011年起擔任社會工作者註冊局評審小組成員。2013年,他獲醫院管理局委任為醫院管治委員會主席聯會委員及港島區醫院諮詢委員會委員。2014年,他獲委任為香港太平紳士。2016年,他在香港中文大學那打素護理學院的護理學學士課程擔任兼任講師。2018年,他亦獲醫院管理局委任為公共關係小組委員會主席。
在香港社會服務方面,Vitus在三大範疇貢獻社會:專業發展、健康議題及青年發展。在法律專業方面,他擔任香港律師會人身傷害委員會委員,亦是香港法證科學學會理事。此外,Vitus在多個中西醫藥組織及其他團體擔任要職。他現任多間醫療機構管治委員會主席或委員,包括律敦治醫院、鄧肇堅醫院、葛量洪醫院、明愛醫療中心及香港防癆心臟及胸病協會。他亦是醫療輔助隊副總監(見習學員)、香港明愛贊助人、香港醫學專科發展工作小組諮詢委員會委員、禁毒處戒毒及康復服務常設委員會執行委員暨義務秘書、香港專業人士協會副主席、香港大學「胡氏領袖網絡」召集人、灣仔及中西區工商業聯合會名譽會長及國際扶輪3450地區管理委員會主席。此外,他亦為超過50個非政府組織擔任法律顧問。在青年發展方面,他是香港青年聯會名譽主席。他於2020年獲香港特區政府頒授銅紫荊星章,以表彰其社區服務貢獻。
2019年3月,Vitus獲委任為本基金會顧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