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brose 於倫敦大學取得法學學士學位,並於1971年12月獲認許為香港高等法院事務律師。他為合資格公證人及中國委託公證人。Ambrose 為朱劉律師事務所的創辦合夥人,並於1992年至1993年擔任香港律師會會長。
鑒於對政治的興趣,他於1988年至1994年擔任中西區區議會主席。1994年,他與一群商界精英及專業人士共同創辦政黨香港協進聯盟。他其後在1995年至1997年間經選舉委員會選出為立法局議員,1997年至1998年間擔任臨時立法會議員,並於1998年至2004年繼續擔任選舉委員會界別的立法會議員。
鑒於其對香港無可挑剔的公共服務,他於1989年獲委任為太平紳士,並於2001年獲頒金紫荊星章。
Ambrose 多年來一直與中央政府保持密切聯繫。他曾任中央政府港事顧問、香港特區籌備工作委員會委員,其後為香港特區籌備委員會委員。他亦為首任行政長官推選委員會委員。鑒於這些不懈貢獻,Ambrose 於1998年獲委任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委員,並於2003年晉升為常務委員。2015年,Ambrose 當選中國審判理論研究會(最高人民法院附屬組織)執行理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