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國安Anthony 於1988年畢業於香港大學法學學士學位,加入享譽國際的知識產權律師事務所柏禮遒及劉錦標律師行,現為該行的管理合夥人。Anthony 在中國內地及香港特區不同知識產權領域擁有豐富的訴訟實務經驗。其事務所管理多個本地客戶的全球商標組合,以及監管多個國際客戶在大中華區的商標組合。Anthony 亦協助眾多海外企業在中國內地及香港特區開設業務或與中國合作夥伴建立合資企業。柏禮遒及劉錦標律師行和 Anthony 本人均獲《世界商標評論》(WTR)2013年 WTR 1000 銀級排名。

Anthony 獲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委任為版權審裁處副主席,任期自2011年12月1日起,最近獲續任兩年。版權審裁處裁定有關版權特許機構擬定的版權特許計劃的條款及條件爭議。審裁處主席及副主席須具備獲委任為區域法院法官的資格。Anthony 亦獲香港特區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委任為香港——加拿大影視合拍認證機構成員,該機構根據香港特區政府與加拿大政府之間的影視合拍諒解備忘錄而設立。

Anthony 亦擔任香港設計委員會(隸屬於香港工業總會,為非牟利法定機構)在知識產權事宜方面的名譽法律顧問。Anthony 為國際商標協會(INTA)會員,並出任 INTA 2012-2013年度執行委員會舉證問題小組委員會成員。他亦為亞洲專利律師協會反偽冒委員會成員,以及知識產權保護聯盟委員會成員,該聯盟由香港特區海關發起成立。

作為公證人及中國委託公證人,Anthony 能就源自香港的所有事實及文件進行公證,供中國各地法院及政府部門使用,以及供全球使用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