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国安Anthony 于1988年毕业于香港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加入享誉国际的知识产权律師事务所柏礼遒及刘錦标律師行,现为该行的管理合夥人。Anthony 在中国內地及香港特区不同知识产权领域擁有丰富的诉讼实务经验。其事务所管理多个本地客户的全球商标组合,以及监管多个国际客户在大中华区的商标组合。Anthony 亦協助眾多海外企业在中国內地及香港特区开设业务或与中国合作夥伴建立合资企业。柏礼遒及刘錦标律師行和 Anthony 本人均获《世界商标评论》(WTR)2013年 WTR 1000 银级排名。

Anthony 获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委任为版权审裁处副主席,任期自2011年12月1日起,最近获续任兩年。版权审裁处裁定有关版权特许机构擬定的版权特许计划的条款及条件争议。审裁处主席及副主席須具备获委任为区域法院法官的资格。Anthony 亦获香港特区商务及经濟发展局局长委任为香港——加拿大影视合拍认证机构成员,该机构根据香港特区政府与加拿大政府之间的影视合拍諒解备忘录而设立。

Anthony 亦擔任香港设计委员会(隸屬于香港工业总会,为非牟利法定机构)在知识产权事宜方面的名誉法律顾问。Anthony 为国际商标協会(INTA)会员,并出任 INTA 2012-2013年度执行委员会举证问题小组委员会成员。他亦为亞洲专利律師協会反偽冒委员会成员,以及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委员会成员,该联盟由香港特区海关发起成立。

作为公证人及中国委託公证人,Anthony 能就源自香港的所有事实及文件进行公证,供中国各地法院及政府部门使用,以及供全球使用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