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chard 於英國埃塞克斯大學取得法學學士(榮譽)學位及劍橋大學法學碩士(榮譯)學位。他於1993年獲認許為香港高等法院事務律師,其後創辦秦覺忠律師行,並擔任該行北京代表處的首席代表。Richard 擁有豐富的商業法律實務經驗。

除了建立穩固的法律業務外,Richard 亦熱心服務法律專業。他於2005年至2011年擔任律師會按條件收費工作小組成員,並於2005年至2010年擔任根據《法律執業者條例》(第159章)設立的律師紀律審裁委員會成員。其他專業活動包括擔任香港中國商會理事會資深成員、青年專業聯盟副主席(法律界)、香港獨立非執行董事協會執行理事及法律顧問,以及多家上市公司的董事。

他亦有多項關於中國內地商業法及證券法的出版物,其中他於2002年主編了《二十一世紀中國企業在香港聯交所上市專業指南》,以及秦覺忠律師行關於中國法律發展的通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