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mes 于北京大学取得法学学士及法学碩士学位,于中国人民大学取得法学博士学位,并于曼徹斯特都会大学取得英国及香港法律研究生文憑。他于1994年获认许为中国內地律師,并自1996年起于香港律師会註冊为外国律師。James 为英国特许仲裁師学会及香港仲裁師学会会员,亦是认可调解员。
James 著作丰碩,定期在法律期刊发表文章。他于1995年至1997年擔任香港理工大学中国商业法客座讲師,1995年至1998年擔任全国律師培訓中心(深圳)国家司法考试溫习课程客座教授,并自2001年起擔任香港大学兼职讲師。
James 现任香港律師会大中华法律事务委员会副主席及社区关系委员会副主席。他亦擔任酒牌局主席、物业管理业监管局主席、律師纪律审裁委员会成员、廉政公署社区关系市民咨询委员会委员、公务员離职後就业事宜咨询委员会委员、懲教署投诉上诉委员会委员、义务工作发展局董事、香港海关学院名誉顾问、粵港澳大湾区联合调解学院名誉院长、香港专业人士協会副主席,以及推广憲法及香港基本法联合委员会副主席。
他亦为註冊财务策划師资深会员及香港董事学会资深会员,亦是香港獨立非执行董事協会创始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