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nry 于1990年分別于布里斯托大学及吉爾福德法学院通过普通专业考试及事务律師最終考试。他取得英格兰与威爾斯最高法院事务律師资格,一年後获认许为香港高等法院事务律師。

在其38年的法律生涯中,Henry 曾参与眾多大型房地产发展项目、BOT项目融资、企业融资、首次公开招股、企业併購及电信专利权国际授权及执行。Henry 于1978年加入貝克·麦堅時香港办事处,从事房地产实务,直至1992年底辭职。他是该行物业部的兩位联合创始人之一。1992年底,Henry 与四位前貝克律師共同创办本地律師事务所苏强葉辛律師事务所。此後他逐步轉型,将执业领域轉向一般企业及商业法、跨境併購(专注石油天然气、採礦及礦产资源),并开始发展企业融资、首次公开招股、債务及股权证券化等业务。2009年10月,他辭去苏强葉辛的职务,加入何周律師行擔任合夥人,继续发展上述执业领域。2011年,他从何周律師行退休,加入柯伍陈律師事务所擔任企业及商业合夥人至今。

在社区服务方面,Henry 曾在香港律師会多个委员会任职。此外,1999年至2001年间,他曾任服务业联盟房地产服务委员会成员及香港总商会欧洲委员会成员。2000年至2002年,他曾任中华会所常务委员会成员。2012年,他擔任香港专业人士協会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