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ny 於1979年取得倫敦大學法學學士(榮譽)學位,並於1980年在香港大學完成法學專業證書課程。他於1982年取得香港最高法院事務律師資格,1986年取得英格蘭與威爾斯最高法院事務律師資格。1988年,他獲認許為澳洲首都領地最高法院大律師及事務律師。1993年,他成為中國委託公證人。1995年,他獲認許為澳洲新南威爾斯最高法院法律執業者。他亦是英國特許仲裁師學會準會員及香港公證人。
在公共服務方面,Tony 於1985年至2011年擔任沙田區議會民選議員。他是臨時區域市政局副主席,任期至1999年12月31日該局解散為止。1994年至1997年間,Tony 獲委任為新華通訊社香港區事顧問。他亦於2004年至2010年擔任香港城市規劃委員會委員,以及2012年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目前,Tony 為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海外交流協會理事、香港廣東社團總會秘書長、香港工商總會名譽會長,以及香港房屋委員會委員。
Tony 為通簡律師行的創辦人及高級顧問。他熱心於香港及中國的慈善事業,曾發起多項籌款活動幫助中國多個地區的水災災民,亦資助多項慈善教育計劃。他曾向北京清華大學及廣東省紫金中學捐贈獎學金及助學金,幫助貧困及傑出學生,並資助中國偏遠地區貧困地方的中小學建設。
Tony 於2016年獲頒銀紫荊星章(SBS),以表彰其長期而傑出的公共及社區服務,尤其是他過去三十年對沙田社區的貢獻。

